思政教育中心
發布時間:2024-06-12 訪問次數:
1.負責制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劃,組織、實施、督促、檢查、總結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動;
2.負責組織學生理想信念教育、愛國主義教育、公民道德教育、勞動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組織開展學生入學教育、畢業教育、校風校紀教育等日常教育活動;
3.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,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學生黨建工作,開展學生黨建活動;
4.負責學生先進典型的培育、挖掘、塑造和宣傳教育工作;
5.負責調查分析和研究學生的思想特點和思想動態,積極疏導學生的思想行為,維護沐鸣3和社會的穩定;
6.負責制定和完善學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,組織、實施、督促、檢查學生事務管理工作;
7.負責開展學生創先爭優、學風主題建設活動,及學風主題教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、審定和表彰工作;
8.負責學生評優、評選工作;負責組織實施學生行為教育與管理工作,調查核實學生違紀事實,教育、處理違紀學生;
9.負責組織實施學生校紀校規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活動,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;
10.負責預防處理影響學生安全穩定的各類突發事件;
11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